复旦大学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办法
一、共享总则
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方法的制定,旨在建立规范合理、高效有序的实验室共享仪器使用规则,促进实验室内部仪器资源的优化共享,提高实验室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增强团队科技创新能力。
二、仪器共享方式
实验室公共仪器采用预约共享的方式。
1、实验室公共仪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在实验室范围内公开仪器信息和预约使用方法,确保有至少1/2的工作时间是对全体实验室开放共享的。
3、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前必须与管理人联系,登记备案,并且接受仪器操作和注意事项培训,方可上机操作。严禁未经登记培训的人员上机使用。
4、每次使用仪器之前须进行预约,如实验取消,必须提前1天取消该预约。如发现预约但未使用则取消本人1个月的使用资格,重新登记培训后方可使用。
5、仪器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范进行使用,使用后详细登记仪器使用状况,清理仪器内部及台面,保持物品整洁有序。
6、如有重大违规使用造成损失者酌情赔偿,并且取消一个学期的仪器使用资格。
三. 仪器共享信息的发布
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方法制定之后,将通过以下途径发布:
1、实验室公共区域(例如布告墙)张贴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办法及共享仪器信息;
2、每学期组织一次共享仪器集中培训。
四. 共享仪器管理员职责
1、撰写仪器操作规范
2、制定预约方法
3、制定违约惩罚措施
4、发布仪器共享信息
5、监管仪器使用情况
6、定期维护仪器,制作维护记录,负责处理仪器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