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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共享规则

复旦大学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办法


一、共享总则

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方法的制定,旨在建立规范合理、高效有序的实验室共享仪器使用规则,促进实验室内部仪器资源的优化共享,提高实验室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增强团队科技创新能力。

二、仪器共享方式

实验室公共仪器采用预约共享的方式。

1、实验室公共仪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在实验室范围内公开仪器信息和预约使用方法,确保有至少1/2的工作时间是对全体实验室开放共享的。

3、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前必须与管理人联系,登记备案,并且接受仪器操作和注意事项培训,方可上机操作。严禁未经登记培训的人员上机使用。

4、每次使用仪器之前须进行预约,如实验取消,必须提前1天取消该预约。如发现预约但未使用则取消本人1个月的使用资格,重新登记培训后方可使用。

5、仪器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范进行使用,使用后详细登记仪器使用状况,清理仪器内部及台面,保持物品整洁有序。

6、如有重大违规使用造成损失者酌情赔偿,并且取消一个学期的仪器使用资格。


三. 仪器共享信息的发布

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方法制定之后,将通过以下途径发布:

1、实验室公共区域(例如布告墙)张贴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办法及共享仪器信息;

2、每学期组织一次共享仪器集中培训。


四. 共享仪器管理员职责

1、撰写仪器操作规范

2、制定预约方法

3、制定违约惩罚措施

4、发布仪器共享信息

5、监管仪器使用情况

6、定期维护仪器,制作维护记录,负责处理仪器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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