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者:朱晓发布时间:2016-07-21浏览次数:5639

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实验教师、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凡在实验中心工作的实验教师及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不同的技术职称,应履行相应职称的职责。

(一)高级职称(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1. 掌握本学科实验室的发展动态,本学科新技术发展的动态,提出实验室建设方向、目标、提出实验教学改革方案并努力实施。

2. 根据学科发展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主持或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编写质量高,有创新的科研论文。

3. 参与和指导大型精密仪器的引进、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4. 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手段,主持或承担新实验设备装置的研制和改造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的疑难问题,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加强和改善实验室的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6. 承担对中级职务人员的业务培养提高工作。

7. 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级职称(讲师及工程师)

1. 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本学科的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实验教学和其他相关工作。

2. 根据科研项目的任务和实施计划,落实各项工作。

3. 参与实验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独立指导学生实验,指导实验报告。

4. 做好仪器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和数据测定分析工作。

5. 协助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参加或指导仪器设备的自制、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6. 指导初级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及培训,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素质。

7. 负责实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源及实验平台助管员

1.掌握实验中心管理制度,负责实验中心日常事务办理;

2. 负责实验中心、重点学科仪器设备资产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资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环境安全档案的建档、管理与利用工作。

4. 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工作,做好本实验室管理工作。

5. 做好实验室安全、环境、防火工作,负责各科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6. 努力学习业务和技术,做到一专多能。

7. 负责实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