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的任务是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的作用,挖掘仪器设备潜力,提高投资效益,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重点实验室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及科研工作的需要,按项目任务书的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由专家小组评审通过后交设备处招标购买。
三、仪器设备按性质分类归口管理。由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级建立明细账、卡,每学年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具体承办仪器设备的申请、领用、变动和日常管理。
五、未经实验室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人员调离,必须向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缴清所借物品。
六、自制仪器设备必须申报计划,填写《自制仪器设备档案卡》,经论证、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后,验收入帐。
七、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在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使用、保养中,高、中级实验技术人员应做好对中、初级人员的指导工作,共同保障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八、要按照《复旦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定》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并填写实验设备验收表。
九、仪器设备的调拨、出售、报损、报失、报废和改造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处严格审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需报学校主管审批。
十、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对外协作,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十一、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由管理人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提交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简单的维修由管理人负责,复杂的维修由实验中心组织力量进行。管理人员维修仪器设备工作记入业务档案,酌情计算工作量。
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则
1、实验室所有的仪器设备与设施实行实验室管理和分室管理的原则,主要为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服务,原则上不对社会开放和进行开发性服务。
2、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有使用操作卡片,便于使用者操作。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
3、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以罚款。
4、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用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用后切断电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锁好门窗。
5、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说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的责任。